法律分析:
搶劫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所謂暴力,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的身體實行打擊或者強制。搶劫罪的暴力,是指對被害人的身體施以打擊或強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從而劫取他人財物的行為。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為人實施暴力、脅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槍搶劫的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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