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對方負全責,對方應當賠償下列費用: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營養費;賠償金,其一,殘疾賠償金,其二,死亡賠償金:殘疾器具輔助費;喪葬費。
一、一車禍出院,傷者不愿意出院怎么辦
交通事故傷者不出院的,可以拒付醫藥費,并向法院提起訴訟。因為賠償義務人只需向受害者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費用。因事故致殘的,還要賠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受害者死亡的,還要賠喪葬費、死亡賠償金。
二、交通肇事致死賠償費用如何算
因道路交通事故而造成受害方死亡的,受害方一般可訴求以下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康復費、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
就醫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住宿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喪葬費;處理喪葬事宜的相關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直接財產損失。
三、被車撞了住院對方全責怎么賠償
被車撞了對方全責可以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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