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協議有效時間是永久,只要協議書的內容不違反法律、不違背社會公序良俗;雙方簽訂協議書的行為是出于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夫妻雙方在簽訂協議書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那么協議在經過雙方簽訂并注明簽訂日期后就會依法具有法律效力,且一直有效。
一、婚內財產協議,離婚時具有效力嗎
婚內財產協議,離婚時具有效力。只要簽訂協議的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協議的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雙方訂立協議的行為意思表示真實,那么在經過雙方簽字確認并注明簽訂日期后,婚內財產協議在離婚時也會具有法律效力。
二、婚后財產協議不公平是否有效
婚后財產協議不公平有效。只要雙方是出自真實意愿簽訂的婚后財產協議,雙方在簽訂財產協議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協議內容沒有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序良俗,協議在簽訂后有經過雙方簽字確認并注明簽訂日期,即使協議不公平,其仍是合法有效的協議。
三、婚內協議怎樣才有效呀
婚內協議有效的方法:夫妻雙方簽訂婚內協議時意思表示真實;婚內協議的具體內容沒有違反法律、沒有違背社會公序良俗、沒有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夫妻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協議時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協議簽訂后有經過雙方簽字確認,并有寫明簽訂的日期,該婚內協議就有法律效力。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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