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分割夫妻財產管轄法院應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在適用管轄原則上需要適用一般管轄原則原告就被告原則。
一、民事訴訟一般地域管轄原則是什么
民事訴訟一般地域管轄的原則是:
1、原則規定: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般地域管轄使用的原則是“原告就被告”,實施原告就被告的理由一方面在于抑制原告濫訴,使被告免受原告不當訴訟的侵擾;
2、有利于人民法院傳喚被告參與訴訟,對訴訟標的物進行保全和勘驗,有利于判決的執行。
對公民提起民事訴訟,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公民的住所地對于公民來說是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對于法人和其他組織來說是指該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主要經營地或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此外,適用意見與解釋一對“原告就被告”的原則還做了以下補充規定:雙方均被注銷城鎮戶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勞動教養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勞動教養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起訴離婚一般審理要多長時間?
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離婚訴訟通常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原告就被告原則”,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被告離開戶籍所在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人民法院管轄。
三、如何確定離婚要去法院起訴
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訴訟離婚案件具有管轄權;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管轄法院是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如果是法定特殊情形,管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法院;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是原告經常居住地法院。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22條的原則規定,應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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