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在工地發生工傷,如果用人單位負有賠償責任且不賠償的,應該通過下列方法來處理;當事人之間協商;向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等申請調解;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公司欠工資不給應該怎么辦
公司欠工資不給的,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討要:與用人單位協商;向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其他。
二、勞動糾紛勞動爭議維權途徑有哪些
勞動糾紛有以下維權途徑: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者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勞動關系發生工傷的糾紛處理辦法?
處理勞動工傷糾紛的具體方法:由當事人之間自行協商;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和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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