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夫妻享有配偶權,其中包括同居權。同居權是婚后男女一方共同生活于同一住所的權利,另一方有義務與之同居。一方拒絕履行夫妻間的義務可視為精神虐待或家庭暴力,因此可以通過訴訟離婚。
法律分析
可以起訴離婚。
《民法典》規定夫妻之間互相享有配偶權,配偶權的核心是性權利,這種權利義務的實現需要雙方同時履行和協調配合,而且配合雙方既是權利主體,又是義務主體,缺一不可。配偶權派生的同居權是婚后男女一方都享有與對方以配偶身份共同生活于同一住所的權利,另一方有與對方同居的義務,包括夫妻間的性生活、共同寢食和相互扶助等權利。一方沒有任何理由拒絕盡夫妻間義務,甚至可以看成是一種精神虐待或家庭暴力。因此,無性婚姻是可以通過訴訟離婚的。
拓展延伸
夫妻分居是否會影響離婚的判決結果?
夫妻分居在離婚案件中可能會對判決結果產生影響。雖然法律對夫妻分居沒有明確規定,但法院通常會考慮夫妻分居的原因、持續時間以及對婚姻關系的影響。如果夫妻分居是因為不可調和的矛盾或婚姻破裂,法院可能會傾向于支持離婚申請。然而,如果分居是暫時的,例如為了處理個人問題或試圖修復婚姻關系,法院可能會鼓勵夫妻重新考慮離婚的決定。因此,夫妻分居并不是直接導致離婚的決定因素,法院會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來做出判決。最終的判決結果將取決于夫妻雙方的具體情況和法院的裁量權。
結語
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之間享有配偶權,其中包括同居權。如果一方拒絕履行夫妻間的義務,如性生活、共同寢食和相互扶助等,可以視為精神虐待或家庭暴力。因此,無性婚姻可以通過訴訟離婚。在離婚案件中,夫妻分居可能會影響判決結果,法院會綜合考慮分居原因、持續時間和對婚姻關系的影響。最終的判決結果將根據具體情況和法院的裁量權做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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