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后,女方的戶口可以繼續留在男方處,但男方有權要求女方遷出。根據離婚協議或法院裁決,男方可以提起訴訟或申請強制執行。女方可以選擇遷回結婚前戶籍所在地、另立門戶、再婚后再遷或遷往經常居住地解決戶口問題。辦理遷戶口手續需要準備身份證、照片、單位同意遷出證明(如適用)以及房產證或相關文件。
法律分析
夫妻雙方離婚后,女方戶口并不是一定要遷出,女方的戶口可以繼續留在男方處。因為夫妻雙方在辦理離婚手續時,需持其戶口薄、身份證、結婚證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離婚手續辦理后,會在戶口薄上加蓋“離婚”的公章。而且,離婚和戶口是兩個不相關的問題,不能相提并論。但如果離婚協議對夫妻雙方對戶口問題有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如女方違約拒不遷出,男方可以對方違反約定為由提起合同之訴,當女方具備戶口遷出條件時,男方請求一般會獲得法院的支持;如離婚手續是通過法院解決,法律文書對女方的戶口遷出問題有明確裁決,則可憑生效的法律文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戶口登記機關依據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可將鐘女士戶口強行遷出;如離婚手續是在民政部門辦理但沒有就戶口遷移進行約定,或者雖通過法院但法律文書沒有對鐘女士戶口遷出進行裁決,則男方不能要求派出所強行遷出女方的戶口。
對于女方而言,可以采取以下幾種方式解決戶口的問題:
①遷往結婚前戶籍所在地
②另立門戶
③再婚后再遷
④遷往經常居住地
3、辦理程序:你要有落戶的地址才可以遷出.比如你的房屋地址或單位的集體戶口.
然后到派出所填表.不用費用,只需要工本費,很少的。具體而言,有以下幾種情況:
需要準備的材料:
1、身份證(二代證,如果沒有辦理就須同時在戶籍辦理辦理)
2、二代證身份證相片2張
3、如果是集體戶口要提供單位同意遷出的證明。
4、房產證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銀行劃帳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5、原來的戶口本
結語
離婚后,夫妻雙方的戶口遷移并非必須,女方的戶口可以繼續留在男方處。離婚手續辦理時,需攜帶戶口薄、身份證、結婚證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完成后,戶口薄上會加蓋離婚的章。離婚和戶口是兩個獨立的問題,不能混為一談。若離婚協議涉及戶口問題,按協議辦理;如女方違約拒不遷出,男方可提起合同訴訟,法院通常會支持男方的請求。解決戶口問題的方式包括遷往結婚前戶籍所在地、另立門戶、再婚后遷移或遷往經常居住地。辦理程序需提供地址證明等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 離婚登記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第二章 結婚登記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第二章 結婚登記 第六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