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發工資條的處理辦法: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2、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企業提供的工資條應該包括以下信息:員工姓名、員工工號、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獎金、五險一金、個稅、扣除工資、實發工資等。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托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托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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