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公司法人需要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4、主管部門(出資人)根據企業章程的規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一、公司轉讓是否需要所有股東簽字
公司轉讓不需要所有股東簽字。股權變更協議原則上只需要變更雙方當事人簽字即可;關于此股權變更的股東會決議需要二分之一以上股東的簽字同意,當然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同時股東會決議也是辦理工商登記需要的必備材料之一。
公司轉讓需要交接的資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變更名稱的,如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名稱變更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6、營業執照正、副本。
二、成立公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不管是設立公司還是設立分公司都是需要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設立的,公司發展壯大后,為了更好的開展經營活動,可以在一些地區設立自己的分公司。設立分公司需要滿足法律規定的一定條件,按照法定的程序登記設立,那分公司設立所需材料有哪些?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四條法人存續期間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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