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夫妻共同財產公證需要滿足的條件:,1、必須是合法結婚的夫妻雙方。,2、夫妻雙方必須是真實自愿進行共同財產公證。,3、夫妻雙方親自辦理公證,不得有他人代為辦理。,滿足以上條件后,夫妻雙方可以去所在地區的公證部門辦理婚后財產公證手續,確定協議的效力。,辦理夫妻共同財產公證的程序:,1、攜帶個人的身份證明;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2、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3、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4、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協議書上簽名。當事人可于規定期限日憑收費單據領取公證書。,夫妻婚后財產可以公證。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及以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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