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權轉讓不一定要先付款,先進行變更也可以。股權轉讓應做股權變更登記。自工商局辦理完畢股權變更登記后,股權發生變更。股權的對價付款,由雙方約定,因為股權的變更不影響所持的公司的資本,法律無強制性規定,可有償可無償,靠雙方約定并自覺履行。
一、股權轉讓合同中不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約定是否有效
股權轉讓未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是有效的。
股權轉讓協議,如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且內容并未違反法律規定,即合法有效,雙方當事人均應依約嚴格履行。未進行工商變更手續,并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股東變更登記其實只是工商部門對公司進行的一種工商行政管理行為,它本身只具有確認股權轉讓的功能,而不決定股權轉讓是否有效。工商登記只是種對外公示的行為,起到對抗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效力。
綜上所述,工商變更登記與否不影響股權轉讓的效力。
二、股權轉讓時間如何界定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3、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4、上市公司股權轉讓辦理周期是10個工作日。每個地方的時間不一樣的,股權變更后,營業執照,機構代碼,國稅,地稅都要變更的。如果還有其他特批的,也要去變更或者備案的。
5、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三、公司股權在未知情況下被變更有法律效應嗎
股權依法轉讓后,是否在工商局進行變更登記,不影響股東轉讓的法律效力,原股東不再享有股東權。股東與他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在公司股東名冊中進行變更的,股權即發生變動。股權是否在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不影響股權轉讓的法律效力。但未經登記的,對不知股權變更的第三人沒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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