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合同的概念是如何的?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6 04:59:54
集體合同的概念是如何的?
法律分析。集體合同指以完成生產任務和改善職工的物質生活條件,勞動條件為中心內容,企業行政和工會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一條 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
導讀法律分析。集體合同指以完成生產任務和改善職工的物質生活條件,勞動條件為中心內容,企業行政和工會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一條 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
法律分析:
集體合同指以完成生產任務和改善職工的物質生活條件,勞動條件為中心內容,企業行政和工會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一條 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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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合同的概念是如何的?
法律分析。集體合同指以完成生產任務和改善職工的物質生活條件,勞動條件為中心內容,企業行政和工會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一條 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