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適用范圍不同,分為基層集體合同、區域性集體合同、行業性集體合同以及全國性集體合同;
根據內容不同,可以分為專項集體合同和綜合性集體合同;
根據簽訂程序不同,可以分為自由集體合同和強制集體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 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可以訂立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權益保護、工資調整機制等專項集體合同。
第五十三條 在縣級以下區域內,建筑業、采礦業、餐飲服務業等行業可以由工會與企業方面代表訂立行業性集體合同,或者訂立區域性集體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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