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農村宅基地與道路有沖突的情況時有發生。通常,解決此類糾紛的時候雙方首先要爭取協商解決,對占用宅基地的面積進行合理補償。如果協商不成,還可以通過仲裁和訴訟的方式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條 依法改變土地權屬和用途的,應當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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