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夫妻一方在結婚前已經購買或者在結婚前就取得產權證的房產,就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該房產不會因為一方的結婚而發生權屬的變化。
第二,夫妻一方雖然在婚內購買了房產,但是購買該房產的房款來自于一方的個人財產,或者使用的是自己婚前的房產出售所得的房款,這種情況下,雖然是在婚內購買的房產,依然屬于一方所有。
第三,夫妻雙方雖然是在婚內購買的房產,但雙方有協議約定房產歸屬一人所有,此時該房產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第四,夫妻一方雖然在婚內取得了房產,但房產來自于他人的贈與或者是繼承取得,只要贈與合同或遺囑中明確寫明房產只給一方的,該房產就只歸被指定人所有,并不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一、婚內購房只寫一方名字產權歸誰
婚內購房只寫一方名字如果雙方沒有約定,房屋產權歸夫妻雙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內購房所用資金全部來源于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且支付了全款,那么這種情況下房產依然歸于出資一方,屬于婚內個人財產,若按揭買房,首付款來源于一方婚前個人財產,房屋產權依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是一旦離婚首付款出資部分還是要從共同財產中扣除。
二、如何離婚房產分配?
若雙方達成了協議,則按照協議進行分割;若未對房屋歸屬達成協議,則由法院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分割。認定房屋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要根據婚房的出資情況以及房產證上的登記情況而定?;榍耙环劫徺I,付清所有房款并登記在一人名下的,屬一方的婚前財產?;楹笠环接脗€人財產購買的房屋,也屬一方的財產。夫妻雙方結婚前父母出資購買房產的,一般視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確聲明是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的除外。一方的婚前財產和個人財產都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仍為一人所有。除此之外,夫妻雙方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或婚后雙方共同還貸、或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或雖為一人出資,但房產證上寫了兩人的名字,這些房產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要均等分割。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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