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和其他歸共同所有財產。個人財產包括婚前個人所有財產、因受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補償、遺囑或贈與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和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離婚時,應當可以協議分割,否則法院會根據原則進行判決。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應按以下規則區分:
1、夫妻個人財產包括婚前個人財產、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以及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等財產;
2、夫妻共同財產包括知識產權的收益、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等財產。
共同財產是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間擁有的財產,雙方均有使用權,可以是物質、資金或抽象財產。在分配財產時,應按國家規定利用同意度量標準評估分配。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除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繼承或贈與所得財產外的繼承或贈與所得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個人財產是夫妻共有財產制中完全屬于夫妻一方所有和控制的財產,包括:
1、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法定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當按雙方意愿進行分割。若無法協議分割,則法院將根據照顧孩子、女方權益和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該內容由 信金國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