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個人財產的范圍:婚前財產為夫妻特有財產,離婚時無權分割;因身體受傷獲得的醫療費、賠償金、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予合同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法律分析
夫妻個人財產的范圍:
(1)夫妻一方的個人婚前財產,法律明確規定了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特有財產,另一方在離婚時無權分割。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賠償金、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予合同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在離婚或分居等情況下進行的重要程序。通常,夫妻共同財產包括房產、車輛、儲蓄、投資以及其他共同擁有的財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是公平和合理。一般情況下,法院會考慮夫妻雙方的貢獻、財產的來源、婚姻期間的經濟狀況、子女撫養等因素來進行分配。在進行分割時,可以通過協議達成一致,或者由法院根據法律規定進行判決。夫妻雙方可以尋求法律咨詢或委托律師來協助處理分割財產的事宜,以確保公正和合法的結果。
結語
夫妻個人財產的范圍和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離婚或分居等情況下的重要程序。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法院會考慮多種因素,如雙方的貢獻、財產來源、經濟狀況和子女撫養等。為確保公正和合法的結果,夫妻雙方可以尋求法律咨詢或委托律師協助處理財產分割事宜。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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