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勞動改造,工作時間為8小時,同樣,犯人也擁有休息時間。具體從事的工作,則各地各監獄各有不同,有的種茶,有的做服裝、鞋帽等,有的還采礦。
監獄還要進行思想教育,學習法律。也會根據相關規定,安排會見等。
犯人在獄中每天都可以看電視、報紙、雜志、書籍。只要對改造無礙的書籍報刊都可以看??梢杂捎H友寄來,會見時帶來,也可以自己訂閱。30%以上的犯人都個人訂閱報刊。監獄在每個監區都設有圖書室。
一、看守所探視規定
(一)主體條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二)證件條件。
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
1、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
2、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F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種證明。
(三)時間條件。
這一條件規定只有的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現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余的時間均可探監。
根據《監獄法》第40條的規定,罪犯在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罪犯會見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時至一小時。寬管級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況的罪犯,監獄可以照顧增加會見的次數和延長會見的時間。需要會見的罪犯,在每月發信時提出會見的要求,中隊干警隨信寄發《會見通知書》,會見對象按照規定的日期前來監獄會見。罪犯會見的對象原則上指罪犯的近親屬和監護人。近親屬是指配偶、子女、孫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二、家屬被判終身監禁有沒有探視權
家屬可以探視,終身監禁是限制人身自由接受勞動改造不代表剝奪親人探視和犯人被探視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規定: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條犯貪污罪、受賄罪,犯罪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法院根據其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死緩期滿被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對其適用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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