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實施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控,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動態監測、實時預警的能力,提前妥善做好政府債務風險事件應急政策儲備。
不過,該負責人也指出,當前地方政府債務領域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主要是局部地區償債能力有所弱化,個別地區債務率超出警戒標準,違法違規融資擔?,F象時有發生,一些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存在不規范現象等,需要引起重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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