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的高利貸可能涉及高利貸罪。高利轉貸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較多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款人約定的利率不超過年利率的24%。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高利貸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中規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高利貸利息可以不還嗎
高利貸利息不可以不還。需還法律規定的利息。依法保護合法的借貸利息。人民法院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時,要依法保護合法的借貸利息,依法遏制高利貸化傾向。也就是說,高利貸的本金部分肯定是必須要償還的,另外超出法定保護的部分利息可以不予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的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高利貸是需要還本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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