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無產權證的拆遷安置房需謹慎,合法有效但風險較大。對于無證房,需了解拆遷前的產權性質,辦理公證手續,并簽訂書面購買協議以保護自身權益。但此情況不受法律保護。
法律分析
1、我國是不動產物權登記制,最好在該拆遷安置房的產權證下來之后再交易。如果還沒有辦理產權證,憑著拆遷安置協議也可以買賣,買賣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說風險比有產權證的大一些。當然前提是買賣協議本身不違反國家強制性法律規定,不存在主體不適格或者欺詐、脅迫、顯示公平等情況。
2、對于無證的拆遷安置房,要分清情況,主要注意這幾個問題: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拆遷前具備產權證,只是拆遷后開發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后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以免以后出現糾紛。如果想要購買,只能由雙方簽訂一份書面購買協議,約定清楚相關事項,大限度的保護自己的權益。但此種情況不收法律保護。
拓展延伸
買賣安置房合同糾紛解決方式及案例分析
買賣安置房合同糾紛解決方式及案例分析是指對于涉及買賣安置房合同的糾紛,探討了解決方式及相關案例的分析。在買賣安置房合同糾紛中,常見的解決方式包括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協商是首選方式,當協商無果時,可以嘗試調解或仲裁。如果仲裁也無法解決爭議,當事人可選擇通過訴訟途徑解決糾紛。通過案例分析,可以深入了解買賣安置房合同糾紛的具體情況、解決方式和相關法律規定,為當事人提供參考和借鑒。因此,買賣安置房合同糾紛解決方式及案例分析對于維護合同權益、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結語
買賣安置房合同糾紛解決方式及案例分析,為維護合同權益、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在買賣安置房合同糾紛中,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方式可供選擇。案例分析可深入了解具體情況、解決方式和法律規定,為當事人提供參考和借鑒。對于無證的拆遷安置房,要分清情況,辦理公證手續,簽訂書面購買協議,約定清楚相關事項,保護自身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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