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不能受欺詐、脅迫;
3、不能偽造遺囑;
4、遺囑內容合法、不能被纂改;
5、遺囑所處分的遺產必須是遺囑人有權處分的。
一、自書遺囑有哪些有效條件
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即年滿18周歲且精神狀態正常的人立的遺囑才有效。
2、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詐所立遺囑以及被篡改、偽造的遺囑無效。
3、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
4、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不得處分屬于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
二、推翻遺囑需要證據材料嗎
推翻遺囑需要證據。當事人若想推翻遺囑,需要證明遺囑人的行為能力不能使其訂立遺囑、遺囑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是被欺詐、脅迫訂立的或者遺囑是偽造的,或者遺囑是被篡改的。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規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三、使用權房子能立遺囑嗎
只有使用權的房子,一般是不能立遺囑處分的,立遺囑一般只針對個人合法財產,使用權房子不屬于個人的財產。遺囑是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理,并于創立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
一、繼承遺產的流程如下:
1、先將父母的遺產從夫妻共同財產中分離出來;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遺產由他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共同繼承,然后再依照這種規則繼承后去世一方的遺產;
3、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二、符合下列情況,遺囑才是有效遺囑:
1、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遺囑是基于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預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為;
2、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有遺囑能力,不能設立遺囑;
3、設立遺囑不能進行代理。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由遺囑人本人親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
4、緊急情況下,才能采用口頭形式;
5、遺囑是遺囑人死亡時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遺囑必須以遺囑人的死亡作為生效的條件。
綜上所述,只有使用權的房子,一般是不能立遺囑處分的,遺囑中所處分的是私有的個人財產,而不能處分他人的財產。只有使用權的房子,其房產所有權是公有或他人的,如公租房,房子使用人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條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義務部分遺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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