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人惡意討薪能定成敲詐勒索罪嗎
1、如果工人惡意討薪對被害人出現非法占有、使用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就定成敲詐勒索罪,否則一般工人僅僅是討要應得的工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2、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財物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以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一)隱匿財產、惡意清償、虛構債務、虛假破產、虛假倒閉或者以其他方法轉移、處分財產的;
(二)逃跑、藏匿的;
(三)隱匿、銷毀或者篡改賬目、職工名冊、工資支付記錄、考勤記錄等與勞動報酬相關的材料的;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惡意討薪構成什么罪
惡意討薪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或尋釁滋事罪,具體看討薪者采取什么方式進行討薪,構不構成違法。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財物的行為。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法妞問答網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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