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公積金貸款只能以貸款所購住房作為貸款抵押,不能用其他房產作為貸款抵押。公積金貸款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十二個月以上,在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規定首付比例以上購房款。
一、公積金貸款第一套和第二套房是怎么區分的
公積金貸款第一套和第二套房區分如下:
1、第一套首付一般為30%。
2、第二套一般首付比例、貸款利息上浮10%。
3、第三套不放貸。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托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的條件是: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二、公積金貸款后還能去嗎
可以,不影響。
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
2、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十二個月以上;
3、在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規定首付比例以上購房款;
4、個人信用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購建的住房作為貸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擔保。
三、夫妻的公積金能分開買房嗎
夫妻的公積金能分開買房。公積金貸款買房條件如下:
1、在職職工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
2、連續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
3、在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自住房,并支付規定首付比例以上的購房款;
4、個人信用良好,經濟收入穩定,能夠償還貸款本息;
5、同意以所購房屋作為貸款抵押,或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擔保。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個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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