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后立馬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只要辦理了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離職領失業金步驟如下:
1、公司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15日內出面派員到各失業保險交納地的社保局辦理失業報備;
2、社保局規定個人繳納失業保險金超過一年以上并滿足領取條件的,才能辦理領取失業金;
3、辦理報備中用人單位需要向社保局遞交四種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
4、社保局審查失業登記合格后,通知失業人員前去培訓并可領取失業金。
一、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如下: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二、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標準如下:
1、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一年;
2、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一年半;
3、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兩年。
總而言之,如果自己主動辭職并想要領失業金的,可與單位協商,根據失業金領取流程,辦理失業金領取手續需要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材料。一般只要提供了能證明是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解除勞動關系的材料,即可以領取失業金,社保機構不會去核查資料的真實與否。
一、失業金申領需要哪些條件
失業金申領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保險滿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包含單位辭職、開除、裁員等,這種情況下就可以領取失業金;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一定要進行失業登記,社保局失業保險窗口有專門的業務登記處理。
失業金領取時間,失業保險金領取時長與繳納失業保險年限有直接的關系,在申請失業保險金之前,一定要看自己繳費年限的時長,在本地社保網上查詢繳費記錄或者社保證明,直接去社保局服務窗口查詢。失業金領取標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一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高于城市低保,大多數城市都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的80%或90%確定。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失業金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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