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資的,員工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要求支付工資:
1、與老板協商工資發放的具體時間,可以要求老板出具拖欠工資的欠條。
2、到當地勞動部門投訴。
3、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四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老板拖欠工資該怎么辦
老板拖欠工資有以下途徑解決1、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勞動者向用人單位反映,并進行協商解決2、勞動者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公司沒有按時支付員工工資的,員工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以及按照拖欠的工資支付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3、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仲裁的方式,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4、勞動者可以通過起訴,法院判決執行。
老板拖欠工資不給怎么辦
老板不給工資的處理辦法: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2、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該內容由 尹利兵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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