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年失業金可以領幾個月
失業金能領幾個月是依據累計繳費年限來計算的,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二、失業金辦理當月能領嗎
失業金辦理當月不能領取,次月開始可以領取。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渡鐣kU法》第四十六條,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三、領取失業金年限計算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一)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二)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的,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三)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的,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四)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的,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五)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不滿10年的,領取18個月失業保險金;
(六)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24個月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費繳費時間按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分別累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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