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提前解除的員工,若雇主違法解雇,則應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雇主違反法規解除合同,應按雙倍標準支付補償金,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滿一年但超過六個月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補償金。
法律分析
合同沒到期被辭退的,如果是用人單位違法辭退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金的二倍支付賠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拓展延伸
面臨突然裁員,如何保護勞動者權益?
面臨突然裁員,保護勞動者權益的關鍵在于了解自身權益和法律保護措施。首先,仔細研究勞動合同和相關法律法規,確保公司是否違反了合同條款或勞動法規定。如果是,可以通過與公司進行溝通和協商解決。其次,尋求法律援助,咨詢專業律師以了解維權途徑和權益保護策略。同時,收集相關證據,如工資單、通知書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張。此外,可以考慮向勞動爭議調解機構或勞動仲裁機構提交申請,尋求公正的裁決。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靜、理性,堅守自己的權益,不輕易妥協。維權過程可能會漫長,但堅持下來,勞動者的權益將得到合理保護。
結語
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辭退,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應按經濟補償金的二倍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金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面對裁員,保護自身權益需了解法律保護措施,與公司協商解決,尋求法律援助,收集證據并申請調解或仲裁。保持冷靜、堅守權益,維權過程漫長但堅持下來,勞動者權益將得到合理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