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是指以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為納稅客體,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實施前述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主體的一種流轉稅。
《藥品召回管理辦法全文第七條2em“>藥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購銷記錄,保證銷售藥品的可溯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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