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離婚房屋拆遷后財產分割怎么辦?
財產分割糾紛可以自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房屋拆遷后財產分割糾紛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三、房屋拆遷后財產分割糾紛法院立案后怎么處理?
(一)當事人沒有爭議,符合督促程序規定條件的,可以轉入督促程序;
(二)開庭前可以調解的,采取調解方式及時解決糾紛;
(三)根據案件情況,確定適用簡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開庭審理的,通過要求當事人交換證據等方式,明確爭議焦點。
四、房屋拆遷后財產分割糾紛是否可以公開審理?
一般情況下是可以公開審理的,不能公開審理的民事案件包括:
1、有關國家秘密的案件。
2、有關個人隱私的案件。
3、對當事人提出申請的確屬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決定不公開審理。
五、房屋拆遷后財產分割糾紛開庭后證人作證流程有哪些?
1、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2、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3、查明到庭證人身份;
4、法庭向證人交代權利義務;
5、證人保證如實作證;
6、證人陳述作證;
7、交叉詢問質證;
8、法庭補充詢問;
9、證人退庭。
協議離婚或起訴離婚時都應該妥善處理好共有財產分割,房屋拆遷后財產分割的解決方法也不是法定的,夫妻雙方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請第三方介入調解處理。不過,如果被拆遷的房子是個人房產,房屋拆遷補償款也不屬于共有財產,在離婚時就不能分割拆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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