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流程包括:第一,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主要包括起草民事起訴狀;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和部分證據。第二,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第三,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第四,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會再次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第五,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起訴離婚費用主要包括兩部分:第一,當事人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如案件受理費,申請費,證人鑒定人員翻譯人員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誤工補貼。第二,案件受理費:每件交納50-300元。涉及財產分割。此外可能還有律師費等其他費用??傤~不超過20萬,不另行交納,超過部分按0.5%交納。
一、在深圳起訴離婚法院費用一般多少
起訴離婚法院費用一般是多少取決于:
1、案件受理費只是訴訟費的一種,是起訴時交的,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
2、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
3、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除了案件受理費,在訴訟過程中產生的申請費、鑒定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等,根據情況要由某一方當事人墊付。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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