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的處理機構包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民法院;其他。
一、勞動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有哪些
勞動合同糾紛解決方式: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向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工傷認定結果給我不給怎么辦
在工傷認定結果出來后如果公司不給的,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討要:與公司協商;向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結果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員工該怎樣追討加班費
員工應該選擇下列方法來追討加班費: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可以到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者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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