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流程:,1、原告起訴時需要準備雙方的結婚證、未成年子女出生證明、以及需要分割的財產憑證。,2、原告要準備離婚起訴狀,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立案。,3、法院登記立案后會安排時間開庭。,4、開庭時需雙方參加庭審,法院根據開庭審理,查明的事實后作出是否準予離婚的判決。,5、一審法院判決后,任何一方如果對其作出的判決不服都可以在上訴期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二款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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