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應準備哪些材料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6 19:34:29
起訴離婚應準備哪些材料
訴訟離婚準備這些材料。1、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及其他必要證據材料。2、涉及子女撫養費爭議的,應提交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3、涉及精神病人的離婚案件,必須有法醫學鑒定或醫院診斷證明等?!痉梢罁?;《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導讀訴訟離婚準備這些材料。1、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及其他必要證據材料。2、涉及子女撫養費爭議的,應提交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3、涉及精神病人的離婚案件,必須有法醫學鑒定或醫院診斷證明等?!痉梢罁?;《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訴訟離婚準備這些材料:
1、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及其他必要證據材料;
2、涉及子女撫養費爭議的,應提交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
3、涉及精神病人的離婚案件,必須有法醫學鑒定或醫院診斷證明等。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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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應準備哪些材料
訴訟離婚準備這些材料。1、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及其他必要證據材料。2、涉及子女撫養費爭議的,應提交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3、涉及精神病人的離婚案件,必須有法醫學鑒定或醫院診斷證明等?!痉梢罁?;《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