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繳出資一般是企業章程規定應繳納的注冊資本,公司股東(發起人)對其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自主約定,并記載于公司章程。通俗來說就是假設認繳公司注冊資本100萬,認繳期限為10年,那么在認繳期限內把資金繳足就可以了。認繳出資時間一般發生在實繳出資時間之前。此外,再說一下股東出資,在簽訂出資協議應注意的事項:
(1)要審查股東資格。
(2)要明確出資額及出資方式。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3)要明確約定出資的時間及財產權的轉移手續等問題。
(4)明確股東的出資責任。
一、注冊資本規定主要有什么
注冊資本規定主要:
1、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2、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
4、股東的首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后,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二、公司章程里面一定有股東出資限額嗎
公司章程約定股東出資限額合法。新公司法實行認繳制,股東可以就出資額問題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寫入公司章程。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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