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依據是什么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6 19:37:07
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依據是什么
被撫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收或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撫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二十八條《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二十八條《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三十五條。
導讀被撫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收或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撫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二十八條《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二十八條《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三十五條。
被撫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收或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撫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二十八條《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二十八條《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三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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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依據是什么
被撫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收或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撫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二十八條《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二十八條《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三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