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履約金的繳納方式:既可以承包商自己提交;也可以第三方提交(但需得到招標人的認可)。履約保證金應交付給建設單位,轉移占有,且應設立履約保證金帳戶,不得與其他混同,也不得擅自挪用。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六十二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約擔保的,中標人應當提交;拒絕提交的,視為放棄中標項目。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提供履約保證金或其他形式履約擔保的,招標人應當同時向中標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招標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約保證金,不得強制要求中標人墊付中標項目建設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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