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簽定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最高為11個月。證據方面能夠證明勞動關系即可,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信息、同事證言等。工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發放,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提成等全部費用。拖欠或扣發工資違法,你可以要求全額發放。超過合同約定工資發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公司拖欠工資可以采取以下幾種方式解決:首先,先去找公司領導進行協商,索要拖欠的工資。如果公司繼續拖欠,問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為公司暫時周轉不開,此時讓公司出具一張欠條。其次,如果與公司協商無果,那么就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讓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處理,一般問題到這里就可以得到解決。最后,如果勞動監察大隊處理無果,那么此時就需要收集相關證據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勞動仲裁。
一、為簽合同拖欠工資怎么賠償
未簽合同拖欠工資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最高為11個月。證據方面能夠證明勞動關系即可,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信息、同事證言等。勞動合同又稱勞動契約、勞動協議,是調整勞動關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確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的基本前提,在勞動法中占據核心的地位。
二、工資不發如何投訴
1、直接與用人單位協商。直接找老板或部門主管協商,要求其向您支付拖欠的工資。
2、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查證確有欠薪情形后,會警告您公司的行為已違反勞動法,并責令其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3、如果投訴未果,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員工討薪時,需注意收集以下證明勞動關系及拖欠工資事實的證據:勞動合同、工作牌和工作證(最好蓋有公章)、工裝、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老板簽字的欠條等。只要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且用人單位有拖欠工資的事實,勞動者就可以通過上述途徑,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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