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認繳出資與責任 法律問題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6 19:40:23
有限責任公司認繳出資與責任 法律問題
法律分析。有限公司股東對公司的責任都僅僅是向公司的出資,包括兩層含義:1、如果公司出現經濟糾紛需要賠償,或者虧損甚至資不抵債破產,股東的損失僅限于投資,不涉及個人和家庭其它財產。(而承擔無限責任的,其個人和家庭其它財產也承擔連帶責任)2、這里所說的出資不是實際出資,而是認繳的出資,也就是股東承諾的出資,寫在章程里、在工商局登記的數額,即使出資沒有完全到位,也要按照當初承諾的數額承擔責任,不足的要追繳到位。法律依據。
導讀法律分析。有限公司股東對公司的責任都僅僅是向公司的出資,包括兩層含義:1、如果公司出現經濟糾紛需要賠償,或者虧損甚至資不抵債破產,股東的損失僅限于投資,不涉及個人和家庭其它財產。(而承擔無限責任的,其個人和家庭其它財產也承擔連帶責任)2、這里所說的出資不是實際出資,而是認繳的出資,也就是股東承諾的出資,寫在章程里、在工商局登記的數額,即使出資沒有完全到位,也要按照當初承諾的數額承擔責任,不足的要追繳到位。法律依據。
法律分析:
有限公司股東對公司的責任都僅僅是向公司的出資,包括兩層含義:1、如果公司出現經濟糾紛需要賠償,或者虧損甚至資不抵債破產,股東的損失僅限于投資,不涉及個人和家庭其它財產。(而承擔無限責任的,其個人和家庭其它財產也承擔連帶責任)2、這里所說的出資不是實際出資,而是認繳的出資,也就是股東承諾的出資,寫在章程里、在工商局登記的數額,即使出資沒有完全到位,也要按照當初承諾的數額承擔責任,不足的要追繳到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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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認繳出資與責任 法律問題
法律分析。有限公司股東對公司的責任都僅僅是向公司的出資,包括兩層含義:1、如果公司出現經濟糾紛需要賠償,或者虧損甚至資不抵債破產,股東的損失僅限于投資,不涉及個人和家庭其它財產。(而承擔無限責任的,其個人和家庭其它財產也承擔連帶責任)2、這里所說的出資不是實際出資,而是認繳的出資,也就是股東承諾的出資,寫在章程里、在工商局登記的數額,即使出資沒有完全到位,也要按照當初承諾的數額承擔責任,不足的要追繳到位。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