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參保人員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后,基本醫療保險累計年限不滿15年,并且其中的實際繳費年限應滿5年,如果不符合以上年限要求的,可以在辦理退休手續是到當地的社保中心辦理一次性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后,從次月起即可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的待遇。對于一次性補繳醫療保險有困難的退休人員,經過本人申請,可以按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按月延續繳納醫療保險費直至達到規定年限。延繳人員在按月延繳期間可以享受在職職工的醫療保險的待遇。延繳人員也可以申請中止延繳,按規定一次性進行補繳。退休人員辦理退休手續后,次月可以攜帶醫???、職工退休證到當地的社保中心進行繳費以及年限的核定。首次辦理參加手續的,還需要帶有身份證、1張一寸免冠彩色近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八十二條基本醫療服務費用主要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個人支付。國家依法多渠道籌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逐步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可持續籌資和保障水平調整機制。公民有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和義務。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城鄉居民按照規定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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