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時沒有房產證是不可以進行財產分割的。雖然夫妻在房子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離婚時是不可以訴訟分割的,但是夫妻可以協商分割。只要房子確實是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或者個人財產,那么夫妻就可以通過協議方式予以分割。對于夫妻來說,解決離婚房屋分割問題最保險和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先補辦房產證。
一、離婚后孩子的房子歸誰
離婚后孩子的房子歸孩子本人。房產證登記的名字是孩子的,因此在沒有其他證據證明房屋的真實權屬情況和登記狀況不一致的情況下,房產證上登記的所有權人即視為房產的所有人,該房產也就不應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另外,夫妻離婚時分割財產是分割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的共同財產,不涉及子女名下財產的分割。一般離婚夫妻雙方哪一方取得了孩子的撫養權就可以和孩子共同生活在這套房子里。
二、婚前男方首付婚后共同還貸離婚分配方式是什么
婚前男方首付婚后共同還貸離婚分配方式如下:
1、房產證登記了男方自己的名字的,則房產視為男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需要進行分割,房子歸男方;
2、但是對于共同還貸部分,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給予補償,對于婚后房子升值的部分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女方也可以要求男方給予相應的補償。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三、起訴房子需要房產證嗎?
需要,夫妻在離婚房屋分割糾紛上難以達成一致,向法院起訴的話,那么法院是不會對沒有房產證的房子進行分割的。這是因為,離婚時對房子進行分割,就是對房子的產權進行分割,但房屋產權的分割必須建立在房屋產權明晰的基礎上,那就是離婚時分割的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且必須有產權證證明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夫妻離婚分割房屋時,房子沒有產權證,那么法院就無法確定所爭議的房屋是不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就無法對房屋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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