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房產證的房子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只要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法院在離婚判決時將會對房產不予處理。所以,當事人可以拿到房本之后在確定具體的分割。
一、婚前一方買的房婚后共同還貸房子歸誰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子,離婚時如何分割由雙方協議處理。雙方協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判決該房產歸首付支付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取得房產的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如果離婚時還未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夫妻雙方對房屋分割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沒有房產證能辦析產嗎
沒有房產證是不能分割財產的。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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