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帶整理好的檔案和若干退休表格(蓋好公章)到社保中心一樓退休審批”業務崗審檔案,時間:每個月的1號至月底。
2、審檔合格后,在4險收繳旁柜臺交《減少表》做清算并打印清算單(三聯),需社保蓋章。
3準備出《養老金審批表》《清算單》和退休人員的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2張,到“支付科”交《增加表》,(確保養老金從審批合格之日起發放)均一式兩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