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兩種,一種是簡易的事故責任認定,這個必須雙方簽字后才能生效。這個簡易的就是事故后交警問雙方能不能協商處理,能協商的,當場簽字,然后就放車。
第二種是,正式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這個不需要對方簽字,就生效的。
一、開車撞到人怎么賠償
根據法律具體的規定發生傷人事故時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賠償的話,主要看的就是醫院那邊的醫療費用還有第三者的損失。然后就是責任的劃分,是雙方都有責任還是單人有責任,這個關系到賠償的數額大小,雙方都有責任的賠償的數額就少一點。根據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判斷車輛駕駛人是負全部責任、主要責任,還是次要責任。然后再根據責任比例進行賠償。如果事故車輛是購買了保險的,也可以找保險公司理賠。如果對賠償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交通事故責任書什么時候給我
交警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就是對雙方的責任劃分以及定責,當交警當場出具交通事故責任書后,雙方如果接到認定書后,不需要進行鑒定的,可以直接按責任劃分進行起訴。對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不服的可以申請復核。根據《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47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因此,如果沒有鑒定,應當在十日內作出認定。對認定不服,可以三日內向上級機關要求復核。
三、交通事故責任什么時候判定
發生交通事故應該第一時間報警,這個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識,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多久可以出具就是大家非常關心的問題了,今天崔律師就給大家解答一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何時認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針對案情比較簡單的交通事故,公安機關需要在接到報警后進行現場的勘查,并在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這種程序稱為簡易程序;如果是比較復雜的、需要對現場、車速、或者尸體進行檢驗、鑒定的,需要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這種程序稱為普通程序。需要強調的是,這里的“5日”、“10日”指的都是工作日,即周末和法定節假日是不計算在內的。所以,發生交通事故報警后,需要跟公安機關了解,本案適用簡易程序還是普通程序,弄清楚之后,就可以知道,交通事故責任大概在什么時間認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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