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官司雙方當面簽字通常是指勞動者或其代理律師與雇主、用人單位或其律師在工傷賠償協議書上簽字。這意味著雙方在經歷了協商、調解或訴訟過程后,就工傷賠償達成了一致意見。
在工傷官司中,雙方當面簽字的具體流程如下:
1. 雙方律師或代表進行談判:勞動者及其律師與雇主或用人單位的律師進行談判,就工傷賠償問題進行協商。
2. 提供證據和文件:雙方律師或代表需要提供涉及工傷的所有相關證據和文件,如工傷認定書、醫療報告、工資單、勞動合同等。
3. 達成一致意見:在律師的協助下,雙方根據事實和法律,就工傷賠償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4. 起草工傷賠償協議書:雙方律師或代表就賠償金額、賠償范圍、支付方式等問題達成共識,起草工傷賠償協議書。
5. 雙方簽字:在律師的見證下,勞動者或其代理律師與雇主、用人單位或其律師在工傷賠償協議書上簽字。
6. 簽訂合同:雙方律師或代表會將合同蓋章并寄回給對方,或在現場簽收。
7. 執行協議:簽訂合同后,雙方應按照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確保工傷賠償的及時支付。 該內容由 陳德文律師 和 微辦案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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