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通過起訴解決,但是實踐中,往往還是通過起訴解決的方式比較多。借款合同糾紛起訴流程大致如下:
(一)確定管轄法院
借款合同有約定管轄法院的,依照借款合同約定來選擇。借款合同無約定管轄的,可以選擇在合同履行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二)準備證據材料
1、起訴狀。
應按照被告的人數加一份提供。起訴狀包括當事人基本情況、案由、訴訟請求、事實理由以及起訴人簽名等內容。
2、當事人身份證明及委托手續。
3、相關證據材料,應按照被告的人數加一份提供復印件。
(1)書面的借款合同;
(2)借據(欠條)、收條;
(3)銀行轉款證明;
(4)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錄音證據、證人證言等其他證據;
(5)債權相關的擔保合同、抵押登記手續;
(6)存在關聯訴訟的,提供相關法律文書。
(三)起訴的具體流程
帶上上述的立案材料,到管轄法院的立案庭申請立案。
一、經濟糾紛4000元可不可以起訴
經濟糾紛4000元可以起訴。經濟糾紛的訴訟標的額沒有限制。如果是普通民事的比如民間借貸糾紛,一般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如果是合同糾紛看合同具體約定可以到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或依約定到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訴。起訴要起草起訴狀、準備證明經濟糾紛內容及被告違約或過錯的證據材料。民事經濟糾紛案件只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法院才會立案,與數額沒有關系。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并且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經濟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經濟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經濟糾紛主要有兩大類:
1、經濟合同糾紛,如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技術合同糾紛、承攬合同糾紛等;
2、經濟侵權糾紛,如知識產權的侵權糾紛、所有權侵權糾紛、經營權侵權糾紛等。
經濟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在經濟糾紛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經濟糾紛案件的訴訟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訴訟法律關系的總和。
二、借條起訴需要的材料是什么呢
借款合同糾紛起訴時要提交下列材料:
1、起訴狀。應按照被告的人數加一份提供。起訴狀包括當事人基本情況、案由、訴訟請求、事實理由以及起訴人簽名等內容。
2、當事人身份證明及委托手續。
(1)原告系公民的,應提供原告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原告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等證明主體身份的材料復印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加蓋公章。
(3)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委托代理人為律師的,應同時提交律所函,律師證原件、復印件。
(4)涉外、涉港澳臺案件,原告不能到法院起訴的,應提交經過公證、認證的身份證明、委托手續的材料,該身份證明及授權委托書為外文本的,應附中文譯本。
3、相關證據材料,應按照被告的人數加一份提供復印件。
(1)書面的借款合同;
(2)借據(欠條)、收條;
(3)銀行轉款證明;
(4)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錄音證據、證人證言等其他證據;
(5)債權相關的擔保合同、抵押登記手續;
(6)存在關聯訴訟的,提供相關法律文書。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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