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在起訴民間借貸時如果雙方約定了利息,則可以起訴主張利息。但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
一、借貸沒有約定利息是否可以要求支付利息
民進借貸沒有約定利息不可以要求支付,對于自然人之間沒有約定利息或者約定不明的民間借貸,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自然人之外的民間借貸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及當事人或當地的交易習慣等確定利息。
二、對于口頭利息的約定其效力如何看待
口頭約定利息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第一種情形,借貸雙方對于口頭約定的利息均予認可,并對于口頭約定的利率無爭議。
應適用司法解釋規定的關于利息、利率的一般原則處理。
第二種情形,借貸雙方中的一方承認有口頭約定的利息,另一方予以否認。
如果主張有利息約定的一方能提供證據,則應當認為雙方是有利息約定的,如果對于利率約定難以查清,視為“利息約定不明”情形,按照本條解釋規定,如果雙方均為自然人的,利息約定不明時,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僅有一方是自然人或者雙方均為非金融機構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結合借款合同內容、并根據當地或當時人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第三種情形,借貸雙方對于有利息約定事實予以承認,但在利率高低上存在分歧。
屬于“利息約定不明”情形,借貸雙方對于有利息約定是實在存在的,但對于利率高低雙方各執一詞,根據本條解釋規定進行處理。
三、3萬元一年利息6000利率多少
民間借貸利率在36%之內都是合法的。
根據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之規定: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有關民間借貸利率和利息的內容主要包括:
1.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無權主張借款人支付借期內利息2.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借款人有權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3.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4.除借貸雙方另有約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償還借款,并按照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利息。此外,這一部分還對逾期利率、自愿給付利息以及復利等問題作了規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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