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離婚要哪些材料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7 03:16:19
上訴離婚要哪些材料
上訴離婚需要的材料包括當事人的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及相關證據材料。上訴應當在一審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狀應當遞交上訴狀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痉梢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一百六十六條;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導讀上訴離婚需要的材料包括當事人的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及相關證據材料。上訴應當在一審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狀應當遞交上訴狀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痉梢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一百六十六條;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上訴離婚需要的材料包括當事人的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及相關證據材料。上訴應當在一審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狀應當遞交上訴狀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六十六條
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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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離婚要哪些材料
上訴離婚需要的材料包括當事人的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及相關證據材料。上訴應當在一審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狀應當遞交上訴狀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痉梢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一百六十六條;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