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違約合同的賠償標準:依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一般應按照合同約定確定,約定的賠償過高或者過低,當事人都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減少或增加;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賠償標準一般應按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賠償金額。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