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財產如何分割?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7 03:28:49
離婚的財產如何分割?
離婚時需要分割的是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等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痉梢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導讀離婚時需要分割的是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等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痉梢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離婚時需要分割的是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等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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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財產如何分割?
離婚時需要分割的是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等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痉梢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